- 过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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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過分, 过分)
1.超越本分。
《東觀漢記‧鄭璩傳》: “臣斗筲之小吏, 擢在察視之官, 職任過分, 當刺邪矯枉。”唐 白居易 《自問此心呈諸老伴》詩: “心未曾求過分事, 身常少有不安心。”宋 樓鑰 《送從弟叔韶尉東陽》詩: “立節毋務奇, 躐等恐成僭。 外物思過分, 檢身但多欠。”2.超過一定的程度或限度。《左傳‧僖公二十八年》“《軍志》曰: 允當則歸” 晉 杜預 注: “無求過分。”《宋書‧范曄傳》: “麝本多忌, 過分必害。”《水滸傳》第二七回: “他又不曾受用過分了, 又是出家的人。”朱自清 《背影》: “我那時真是聰明過份, 總覺得他說話不大漂亮, 非自己插嘴不可。”3.謂享受太過。
Ханьюй Да Цыдянь. 1975—1993.